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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班取消了為什么還要收退票費「改簽和退票哪個劃算」

來源:互聯網 2024-08-24 12:04:05

馮女士在操作退票時發現,需要確認1850元費用。

廈門網訊(廈門日報記者 趙張昀)日前,市民馮女士撥打本報熱線反映,她在申請機票退票的過程中,購票平臺需要收取1850元費用,這讓她無法接受。記者為此聯系購票平臺了解情況,并請律師講解應該如何維權。

事件回放

退票要收1850元費用 平臺稱是航空公司規定

馮女士告訴記者,她用購票App在一平臺上購買了3張土耳其航空從境外飛往國內的機票。4月2日,她接到平臺通知,3張機票的航班都因航空公司計劃調整而取消了,她只好申請退票。

馮女士說:“我在其中一張機票退票的過程中,顯示需要確認1850元費用的步驟,否則無法繼續操作,或者只能改簽航班。”她認為,航空公司取消航班,卻要向消費者收取退票費用,這十分不合理。

上周,馮女士多次與該平臺交涉,但答復均是“內部文件規定”或“由航空公司決定”等,暫時無法免除該費用,還讓馮女士自行與航空公司交涉。馮女士對此無法接受,認為她的錢交到平臺上購買了真實的產品,平臺卻企圖以“中介方”的身份撇清關系。

為什么3張機票只有一張機票需要收取1850元的退票費用?帶著這個問題,記者聯系馮女士購票的平臺了解情況。

“和這張票相同航空公司的幾張票,依照該公司的要求,其實都需要確認一定比例的費用,其他票沒有產生費用,是因為平臺工作人員誤操作,實際上本來也是有費用的。”平臺相關人員表示,在收取退票費方面,他們執行的是相關航空公司的規定。

“平臺作為中介方,除了加強相關提醒,暫無其他辦法。”該平臺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。

律師說法

無權要求顧客為損失買單 平臺應全額退還票款

記者為此咨詢了福建瀛坤律師事務所團隊合伙人律師陳海云。陳海云告訴記者,根據相關法規,馮女士作為消費者,可以選擇適用消費者經常居住地的法律即中國法律,而根據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規定,航班取消、提前、延誤、航程改變或承運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時,旅客要求退票,始發站應退還全部票款,經停地應退還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,均不收取退票費。因此,馮女士有權依據法律要求航空公司免除退票費。

北京盈科(廈門)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許東也認為,因航班變動取消導致不得不退票,并非消費者自愿退票,因此馮女士有權要求退還全部票款。

那么,平臺能否以執行航空公司的規定為由,拒絕退款呢?許東告訴記者,一般情況下,機票退款的流程是以航空公司-代理商-平臺-旅客的順序流轉,代售平臺也受國家相關法規約束。要求顧客為自己的損失買單,這樣的行為顯然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。陳海云表示,代售平臺屬于法律規定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的身份,當消費者在平臺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平臺內經營者發生爭議時,平臺應當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,否則可能被處罰。

遇到此類情況,消費者應如何維權?兩位律師給出建議:可以直接向平臺所屬公司的所在地市場監管局進行投訴舉報,也可以向民航消費者事務中心進行投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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